今天是
政协汶上县委员会

 

政协龙口市委员会

关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

(2008年9月2日政协龙口市十二届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推进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市政协委员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政协章程及有关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类报告会、情况通报会、现场观摩会、专题讲座和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条  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市政协委员应按通知要求出席市政协的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其他有关会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本人应在会前向市政协办公室请假,并报经市政协秘书长批准,经批准答复后有效。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某次会议或分组讨论的,须向小组召集人请假。时间超过一天以上的,应提前向大会秘书处请假,经大会秘书长批准后有效。其他会议不能出席的,应提前向会议承办机构负责人请假。对于无故缺席者,会议组织机构要及时予以问询提示。委员年内缺席全体会议1次或其它会议2次,由市政协办公室予以问询。每届任期内,缺席全体委员会议2次或其他会议3次者,按照《政协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和有关组织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职务。

第三条  主动撰写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政协委员应依照政协有关规定,密切与所代表的社会团体和界别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察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主动撰写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市政协委员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单独提出一件高质量的提案、反映一至两条社情民意信息。

第四条  积极参加调研视察活动。调研视察是人民政协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研究问题、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政协委员应遵照有关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市政协或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调研、视察活动,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和议政材料。

第五条  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反馈市政协发出的会议活动征询函、调查表等,及时告知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工作岗位、职务、职称变动情况,以便市政协机关更好地为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服务。

第六条  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政协委员是各行各业的代表人士,要争做行业带头人,切实发挥在经济社会中的模范作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珍惜政协委员的荣誉。要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以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政协委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  积极奉献,造福社会。政协委员要按照政协全委会议决议要求,深入开展“建设新龙口,矢志做奉献”的活动,在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龙口上做奉献,提升思想境界,崇尚奉献精神,发挥个人优势,力求大有所为。

第八条  积极为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创造条件。委员所在单位应依照各级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其参加政协活动,落实其应有待遇。政协办公室和专委会要及时了解委员工作生活情况,经常与委员所在单位沟通情况,定期听取委员所在单位对委员完成本职工作的评价并向委员所在单位通报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能情况。

第九条  切实保障委员履行职能的各项民主权利。对于委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遇到的阻挠、迫害或受到其他损失的,要依照法律和《政协章程》予以保护。市政协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情节严重和影响恶劣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市政协机关要为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搞好服务。要科学高效地组织好市政协各类会议和活动。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发放学习材料等形式,使委员知情明政。通过书面形式和政协网站定期向政协委员发布有关信息。要建立健全委员提案跟踪督办和调研视察成果落实、重要社情民意反馈制度,认真做好委员意见建议、来信来访的受理、督办转办工作。要进一步密切与委员的联系,不断丰富和改进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能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一条  建立考核表彰制度。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提交提案和会议发言材料、反映社情民意、“献计出力”等,要进行登记、通报。对在履行职能中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政协委员给予表彰奖励,授予“优秀政协委员”称号。

第十二条  本规定经市政协常务委员审查通过后实施,由市政协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评论】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2004-2005 www.lkz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龙口市政协办公室

电话:0535-8517572 传真:0535-8548477